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651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978号 |
发布机构: | 厅财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17 |
省高速集团: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5〕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收费运营工作要求如下:
一、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黄陵至铜川段正式联网通车后,应同步开通国家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完善绿色通道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二、严格执行《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联网收费管理(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延铜高速第一通道载货类汽车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确保政策解释到位。
三、加强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路况信息,设置清晰、明显、规范的指路标志,文明优质服务,确保高速公路畅通。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收取车辆
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5〕220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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